学校团委工作职责
学校团委受校党总支和团区委的领导,负责开展全校共青团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团委在书记、副书记领导下,设教工团总支、高中部团总支、中专部团总支、中职一部团总支、中职二部团总支和初职部团支部;学生团校工作由各团总支具体承担。学生会和《恒甫校报》编辑部、健言社等学生社团是团的外围组织。
制定和实施团的工作计划,定期招开团委会(每月一次)、团总支书记会议(每月二次)和团支部书记会议(每学期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和检查全校团的工作。
领导和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定期举办团干培训班,加强学生骨干的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加快团的自行运行机制建设, 完善团内各项制度,为全面活跃团的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切实做好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团籍注册工作、新团员发展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以及“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表彰工作。
配合学校党政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恒甫校报》、DTV、广播台、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对广大学生,特别是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教育,为培养“四个模范”新世纪青年和一专多能复合型实用人才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锻炼舞台。
关心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工作。抓好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并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
负责全校性的校园文化活动,围绕当前形势和学校党政工作重心,紧紧抓住“五·四”、“一二·九”、“十八岁成人仪式”等宣传教育契机,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开拓进取、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指导和帮助各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结合学校、校区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学生会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学生会真正成为“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带领学生走向社会,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做好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团员证的颁发和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负责团的对外接待,联络,加强与兄弟学校团委的交流与联系,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学习先进的经验,并在工作中努力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
指导教工团总支做好青年教工的思想工作,激发青年教工的工作热情,为青年教工的成长、成材创造条件,使他们为学校的改革、稳定和发展努力奋斗、无私奉献。
做好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